2026重慶渝BA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重慶市體育局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區縣)
承辦單位:重慶市籃球運動管理中心(重慶市排球運動管理中心)
重慶市籃球協會
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
協辦單位:結合實際確定
二、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2026年5月—8月
小組賽階段:2026年5月—6月
決賽階段:2026年7月—8月
比賽擬利用周六、周日進行(具體比賽時間以組委會補充通知為準)。
(二)地點
經組委會確認的各參賽隊主場籃球館。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對主場籃球館負主體管理責任(主場籃球館需購買涵蓋賽事期間的場地保險),負責協調屬地內公安、城管、商委、文旅、衛健、應急、通信、電力、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比賽場館及周邊安全保障工作。
三、參賽單位
參賽對象全市39個區縣(37個區縣、1個國家級新區、1個經濟開發區),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隊報名,各區縣僅允許一支運動隊報名參賽。運動隊可進行冠名,冠名后,運動隊名稱格式為“區縣名稱+冠名單位名稱”,冠名單位名稱不得多于6個漢字或12個英文字母(運動隊冠名須經賽事組委會審核同意)。如無冠名,則直接表述為區縣名稱。
四、參賽資格
(一)年齡要求
運動員年齡需為16—55歲之間(2010年12月31日〈含〉至1971年1月1日〈含〉期間出生)。
(二)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報名參賽,滿足多個條件可自主選擇符合要求的代表單位,每名運動員僅能代表一個單位參賽。
1. 持有重慶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市民可代表2025年1月1日(含)前保有重慶市戶籍所在地區縣參賽(需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如非戶主需與戶主為近親屬關系。2025年1月1日后從市內其他區縣轉入戶籍的重慶市市民只能代表其2025年1月1日前保有重慶市戶籍所在地區縣參賽。集體戶口不予認定);
2. 在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含自由職業者)的市民可代表工作單位所在地區縣參賽(需出具保有所代表區縣近12個月連續不間斷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單據,集中補繳的需提供銀行代發工資流水證明);
3. 在我市居住人員可代表居住地所在區縣參賽(需提供2025年1月1日〈含〉前保有所代表區縣不動產〈居住房〉的權屬證書,如非單獨所有,需與共有人為近親屬關系);
4. 在渝學生可代表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縣參賽(大專院校學生需提供學籍卡〈學信網下載〉復印件、加蓋學校招辦公章的招生大表復印件。如設有分校且學籍卡無法證明就讀所在地的,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讀證明;中學生球員需提供加蓋當地教育部門公章的學籍卡復印件,如設有分校且學籍卡無法證明就讀所在地的,需提供加蓋當地教育部門公章的就讀證明)。每隊最多只能報5名〈含〉以大學生球員身份參賽的運動員,且每場比賽最多允許2名〈含〉以大學生球員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同時上場;
5. 滿足以上4條但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運動員不予參賽。
(1)2023年1月1日后在中國籃協注冊的職業運動員,不予參賽;
(2)在注冊期內代表外省注冊的專業運動員(在渝就讀以大學生球員身份參賽運動員除外),不予參賽;
(3)被列入中國籃協、重慶市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重慶市籃球協會相關處罰禁賽期內的人員,不予參賽;
6. 賽事報名截止日未滿18周歲運動員參賽需出具由監護人簽字確認的同意參賽承諾書;
7. 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對代表本區縣報名參賽運動員的參賽資格進行自查。報名截止后賽事組委會對報名運動員名單進行公示,一經公示,不得更換運動員。公示結束后原則上不再受理運動員資格問題的申訴。運動員資格不符合規程要求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參賽隊不允許增補運動員。
五、參賽辦法
(一)每隊可報領隊1名(由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擔任)、賽風賽紀監督1名(由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編人員擔任)、主教練1名、助理教練員2名、球隊新聞官1名、隨隊隊醫1名,運動員24名(每場比賽到達賽區運動員最多12名,最少10名,如低于10名將被判“因缺少隊員告負”)。
(二)報名參賽人員須經縣級以上醫院檢查健康合格(報名截止日前30天內檢查有效,內容須包括心電圖、血壓、脈搏等),適宜參加該項運動;購買覆蓋整個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參賽隊要做好比賽期間出現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預案,如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應積極主動處理。比賽期間出現的任何傷病事故及其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參賽單位自行負責。
(三)每隊自備兩套顏色深淺不同、號碼(00號、0—99號均可)明顯的比賽服裝。
(四)運動員持身份證和比賽證件參賽。賽事證件樣式由組委會統一設計。
六、競賽辦法
比賽分為小組賽和決賽階段。
(一)小組賽階段
1. 小組賽分組及出線名額
全部參賽隊隨機抽簽分為8個小組進行小組賽,各小組前2名進入決賽階段。
2. 比賽辦法
(1)采取小組內單循環賽制,各隊抽簽確定主客場和同組對手,抽簽辦法及時間另行通知。
(2)小組賽名次決定辦法
按小組賽積分排列名次,勝1場得2分,負1場(包括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得1分,比賽因棄權告負得0分。
如果所有小組比賽結束后,小組內有2支或多于2支球隊積分相同,將按照下列原則依順序進行排列:
按他們之間比賽的凈勝分,較高者列前。
按他們之間比賽的總得分,較高者列前。
按他們在該小組中所有比賽的凈勝分,較高者列前。
按他們在該小組中所有比賽的總得分,較高者列前。
如仍無法得出結論,抽簽決定(抽簽方法另行通知)。
(二)決賽階段
1. 各小組前2名共16支運動隊進入決賽階段,決賽階段分為八強賽、四強賽、半決賽、三四名決賽和總決賽。
2. 八強賽、四強賽、半決賽采取主客場淘汰制。比賽晉級方法:將2場比賽視為1場持續80分鐘的比賽。如果第一場比賽結束時比分相同,不進行決勝期。如果在第2場比賽結束時,兩隊兩場比賽得分的總和相等,比賽將通過一個或幾個5分鐘的決勝期來打破平局。同時贏得兩場比賽的一方為比賽的優勝隊。在第二場比賽結束后,如兩隊各勝了1場,總得分高的一方為比賽的優勝隊。
3. 落位及賽制
(1)八強賽
各小組第一分別按照1—8落位A1—H1,各小組第二分別按照1—8落位A2—H2,按照A1—H2、B1—G2、C1—F2、D1—E2、E1—D2、F1—C2、G1—B2、H1—A2進行八強賽,小組第二先打主場。
(2)四強賽
八強賽獲勝運動隊進入四強賽,其中A1—H2、C1—F2、E1—D2、G1—B2的勝者為上半區,B1—G2、D1—E2、F1—C2、H1—A2的勝者為下半區,按照A1H2勝者vsG1B2勝者(①)、C1F2勝者vsE1D2組勝者(②)、B1G2勝者vsH1A2勝者(③)、D1E2勝者vsF1C2勝者(④)進行四強賽。八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低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小組賽凈勝分低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則小組賽總得分(含決勝期)低者先打主場(如兩隊小組賽比賽數量不等,則小組隊數多的隊伍與該小組中最后一名的比賽得分不計入總得分統計);如仍相等,則抽簽決定主客場順序。
(3)半決賽
四強賽獲勝的隊伍進入半決賽,按照①—②、③—④的對陣進行半決賽。四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低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八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低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小組賽凈勝分低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小組賽總得分(含決勝期)低者先打主場(如兩隊小組賽比賽數量不等,則小組隊數多的隊伍與該小組中最后一名的比賽得分不計入總得分統計);如仍相等,則抽簽決定主客場順序。
(4)三四名決賽采用三場兩勝制,由半決賽負者進行對陣,主客場順序按主—客—主進行。半決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四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則八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小組賽凈勝分高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小組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兩隊小組賽比賽數量不等,則小組隊數多的隊伍與該小組中最后一名的比賽得分不計入總得分統計);如仍相等,則抽簽決定主客場順序。
(5)總決賽采用三場兩勝制,由半決賽勝者進行對陣,主客場順序按主—客—主進行。半決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四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則八強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仍相等,小組賽凈勝分高者先打主場;如相等,則小組賽總得分(含決勝期)高者先打主場(如兩隊小組賽比賽數量不等,則小組隊數多的隊伍與該小組中最后一名的比賽得分不計入總得分統計);如仍相等,則抽簽決定主客場順序。
(三)比賽執行中國籃球協會最新審定的《籃球規則》及規則解釋。
七、獎勵
(一)總冠軍頒發獎杯,亞、季軍頒發獎牌;第四至第八名球隊頒發獎狀,獎勵辦法另行通知;
(二)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最佳組織獎”“優秀裁判員”等獎項,評選辦法另行通知。
八、報名、報到
(一)報名
1. 請各單位于2026年4月10日24時前通過https://2025.daoba.com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聯系人:張福祥;電話:18728703032)。網絡報名不通過或材料不全的可于4月10日前限期補正,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更正或補報。
2. 請各單位于2026年4月13日—14日9:30—17:30前往重慶市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一樓會議室進行報名資料現場復核。現場復核需攜帶材料:報名系統導出的報名表(須加蓋參賽單位公章);網絡報名資料原件(如不動產〈居住房〉的權屬證書交予銀行保管需提供近一年房貸還款流水記錄)及復印件。原件用于復核,復印件提交備查。聯系人:李夢杰,聯系電話:15123463845,65251238(傳真)。
3. 各隊需提供球隊簡介、集體合影、宣傳視頻、Logo等宣傳材料,具體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二)報到
比賽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后勤保障
(一)場地保障
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對主場籃球館負主體管理責任(主場籃球館需購買涵蓋賽事期間的場地保險),負責協調屬地內公安、城管、商委、文旅、衛健、應急、通信、電力、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比賽場館及周邊安全保障工作。
(二)食宿保障
各參賽隊交通、食宿原則上自理。各主場賽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為客場參賽運動隊、工作人員、隨隊球迷等提供安全、衛生、舒適的餐飲和住宿服務。如客隊已經確定住宿的須提前向主場賽區報備,原則上與主隊運動隊、工作人員和球迷等分開安排。組委會指派的技術官員、工作人員等的后勤保障,須與運動隊和隨隊球迷分開安排。組委會指派的技術官員、工作人員食宿費用由組委會解決,承辦地工作人員食宿費由當地解決。
(三)交通保障
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當地公安、交通等部門制定詳細的交通保障方案,安排專車負責參賽運動隊、組委會指派的技術官員和工作人員的接送工作,在比賽場館周邊設置明顯的交通指示標志,引導觀眾有序停車和入場。客場參賽運動隊交通費由雙方協商解決,組委會指派技術官員和工作人員的交通費由主場承辦單位負責。
十、安保醫療
(一)各賽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做好主場賽事的安保、醫療等工作。協同轄區內公安、衛健、應急等部門制定賽事安全保障方案和賽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賽區購買場地公眾責任險,各運動隊購買涵蓋整個比賽周期的人身意外險。
(二)訓練和比賽期間,各賽區應結合賽事規模,配備救護車、急救醫生、護理人員及AED等醫療急救藥品設備,開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
十一、經費
(一)賽事組委會將根據各區縣承辦主場比賽場次劃撥競賽組織經費,用于場地器材租賃、比賽場館布置、安保醫療保障、競賽工作人員食宿等,不足部分由主場比賽承辦單位解決。
(二)各區縣負責文旅體商融合、宣傳氛圍營造、志愿者招募、賽區交通保障、運動隊選拔組建及參賽、球迷組織等工作經費。
(三)競賽技術官員酬金、部分賽事轉播等由組委會負責。
(四)各參賽隊報名時繳納紀律保證金一萬元,無運動員資格違規、違反賽風賽紀行為及棄權等,聯賽結束后退還保證金。
十二、技術官員
比賽技術官員由市體育局統一選調。
十三、紀律規定
各區縣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區縣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進行審查,加強運動員年齡和資格的自查自糾;負責運動隊賽風賽紀管理,開展針對運動員、教練員等賽事參與人員的賽風賽紀宣傳教育,引導賽事參與人員“文明參與比賽、理智面對勝負”;負責維護賽場秩序,引導現場觀眾文明觀賽,防止打架斗毆、擁擠踩踏等事件發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具有侮辱性或謾罵性、破壞民族團結等方面的言論、旗幟和標語出現,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賽場。
凡在比賽中出現不服從裁判、不尊重對手、打架斗毆,運動員資格弄虛作假等賽風賽紀問題,按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籃球協會、市體育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申訴
(一)組委會在聯賽期間將成立技術申訴委員會, 接受和處理技術申訴。
(二)申訴程序
1. 按照中國籃協最新審定的《籃球規則》申訴條款及《中國籃球協會競賽管理辦法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2. 申訴委員會應在第一時間對申訴作出裁決,作出裁決時間原則上不超過申訴場次比賽結束后48小時。申訴委員會須根據相關規定對申訴提出裁決意見,并報賽事組委會批準后執行。
十五、特殊規定
(一)運動員如累計2次因單場2次技術犯規或2次違體犯規或1次技術犯規和1次違體犯規被取消比賽資格,自動停賽1場。
(二)運動員直接被判罰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自動停賽1場。
(三)運動員在聯賽期間如累計6次技術犯規或6次違體犯規,自動停賽1場。
(四)教練員直接被判罰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自動停賽1場。
(五)教練員在聯賽期間如累計5次技術犯規(個人原因)或2次直接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自動停賽1場。
(六)如運動員或運動隊出現打架斗毆行為,且情節嚴重的,取消該運動員或運動隊后續比賽及下一年度參賽資格,并保留進一步追加處罰的權利。
十六、商務權益
各參賽隊的相關商務開發權益,須在聯賽商務運營規定允許范圍內進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十七、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解釋權屬市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