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是如何擊敗阿迪達斯成為世界第一大體育用品公司的呢?
體育用品領域,全球最大的兩家公司,一個是耐克,另一個是阿迪達斯。阿迪達斯創立于 1920 年,還贊助了 1928 年的奧運會,并且 1970 年世界杯的主要贊助商也是阿迪達斯。耐克呢,在 1972 年之前還未成立,它是 1964 年由菲爾·奈特和他的一位好友各自出資 500 美元成立了一家名為蘭黛體育用品的公司,到 1972 年才改名為耐克。耐克的 logo,也就是那個鉤子的設計,當時找了個學生,只花了 35 塊美金,實際上當時他們對這個設計并不滿意。
耐克是如何擊敗阿迪達斯成為世界第一大體育用品公司的呢?如今,耐克每年的營業額約為 530 億美金,而阿迪達斯大概只有 220 億美金。一個早于它 50 年前成立、規模遠超它的公司,是怎樣被耐克趕上并超越的呢?其中最大的轉折點,便是耐克與喬丹的合作。
喬丹于 1984 年進入 NBA,他甚至未能進入高中校隊,然而卻直接邁進了 NBA 的大門。當時高中校隊的教練認為喬丹身材過于瘦弱,難以承受其他黑人球員的沖撞。但事實證明,喬丹是 NBA 有史以來最大的天才。那時,眾多大型體育用品公司都在追逐喬丹,渴望與他合作,排在首位的是阿迪達斯,其次是匡威。
當時的耐克還只是個營業額僅有幾百萬美金的小公司,而阿迪達斯的營業額已過億。這三家公司都在爭取喬丹,當時由喬丹的媽媽代表他進行談判,提出的要求是每年 25 萬美元。這一條件,三家公司都答應了。隨后,阿迪達斯又表示給喬丹一輛寶馬轎車,耐克沒錢,但也被迫答應。
最后談到關鍵之處,喬丹的媽媽提出了在所有贊助史上最為苛刻的要求,說既然這么多公司都答應了之前的條件,那她要求所有以喬丹名字命名的產品的營業額的 1%都要歸喬丹所有。這個條件讓耐克上下都陷入了為難,因為在所有公司里都沒有這樣的先例。于是雙方開始了心理戰,阿迪達斯財力雄厚,耐克則相對貧困,但耐克更渴望得到喬丹,因為阿迪達斯旗下已經擁有眾多世界知名的體育運動員。
這時代表耐克談判的有個叫桑尼的人,開始發揮他的演講技巧。他們制作了一雙 Michael Jordan Air,也就是喬丹的氣墊鞋。在開會討論樣品時,他說把這雙鞋扔掉,讓它見鬼去吧。然后他說,喬丹,你以后會賺得盆滿缽滿,錢對你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你高中被校隊淘汰,但還是進了 NBA,你注定會在歷史上永垂不朽。為什么人們會買你的鞋?他們并不是需要這雙鞋,買了可能也不穿,但你代表了所有美國孩子的夢想,所以這雙鞋日后會成為每一個美國青少年的夢想。倘若你與我們合作,我們會把你的名字印在鞋子上,我們也同意每雙鞋 1%的營業額都歸你。
直至如今,喬丹每年僅從耐克公司就能拿到 4 億美元,僅僅因為他的名字。他每年能從耐克公司獲取 4 億美元,這是其他運動員遠遠無法企及的。而耐克也從一個銷售額僅幾百萬美金、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超越了世界第一的阿迪達斯,如今耐克的營業額達 530 億美金,阿迪達斯僅有 220 億美金。這在體育用品營銷史上,甚至可能在全球營銷史上,都是最為成功的案例之一。